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 浏览量:0
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二是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三是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四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五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六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七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八是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九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十是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总结了七个方面的“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以下为全文,供参考!
第一部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明显
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非化石能源加快开发利用
(一)新能源保持较快增长。制定实施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规划总规模约4.5亿千瓦,目前第一批9500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印发第二批项目清单并抓紧推进前期工作,组织谋划第三批基地项目。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试点累计备案规模6615万千瓦。有序推进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等海上风电基地建设。2020年以来,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连续两年突破1亿千瓦,占年新增全部发电装机的六成左右。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截至今年7月底,生物质发电装机3967万千瓦。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支持地热能、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等发展。推动国内首套自主化年产3万吨纤维素燃料乙醇示范装置工业化试生产。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2021年,新能源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
(二)常规水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水电规划和重大水电工程建设。乌东德、两河口水电站全面投产,白鹤滩水电站今年8月底前建成投产10台机组,金沙江旭龙水电站项目已于今年6月上旬核准建设。2021年以来至今年6月,常规水电开工600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6亿千瓦左右,比2020年增加约20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新增4000万千瓦的目标已完成近50%。
(三)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核电建设。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等在建工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建设。2021年1月,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5号建成投产。截至今年7月,我国在运在建核电机组共77台、装机规模8335万千瓦。
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一)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持续深化。充分发挥煤炭煤电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撑保障作用。持续打好煤炭增产保供“组合拳”,实施煤炭安全保供责任制,稳定煤炭保供政策,加强全国煤炭产量调度,持续释放先进产能,切实稳定增加煤炭产量。研究推进低阶煤分质分级利用试点示范。充分挖掘煤电顶峰出力潜力。稳妥有序推进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2021年,煤电以不足50%的装机占比,生产了全国60%的电量,承担了70%的顶峰任务。全面实施煤电节能降碳、灵活性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2021年已完成改造2.4亿千瓦,今年将继续实施改造2.2亿千瓦,为实现“十四五”累计改造6亿千瓦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油气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扎实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七年行动计划,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2021年原油产量1.99亿吨、连续三年企稳回升,天然气产量2076亿立方米、增量连续五年超百亿立方米。加快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2021年页岩油产量240万吨、页岩气产量230亿立方米,煤层气利用量77亿立方米,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加快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油气干线管道和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建设,“全国一张网”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储备能力快速提升,储气规模三年多实现翻番。扎实推进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切实保障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汽柴油供应。油气消费保持合理增长,2021年油气消费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7.4%。
(三)终端用能清洁替代加快实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持续提升电气化水平。深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截至2021年底,清洁取暖面积达到156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73.6%,超额完成规划目标,累计替代散煤超过1.5亿吨,对降低PM2.5浓度、改善空气质量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今年7月累计建成398万台,可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山东海阳核能供暖一二期工程总供暖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实现海阳城区核能供暖“全覆盖”。浙江秦山核能供暖项目正式投运,成为南方地区首个核能供暖项目。
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一)跨省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稳步增强。建成投产雅中—江西、陕北—武汉、白鹤滩—江苏特高压直流等跨省区输电通道,加快推进白鹤滩—浙江、闽粤联网直流工程以及南阳—荆门—长沙、驻马店—武汉等跨省区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三交九直”跨省区输电通道。协调推进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接入电网。截至2021年底,全国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比2020年底提高2000万千瓦。
(二)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明显提升。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截至2021年底,实施灵活性改造超过1亿千瓦。制定印发《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推动各省制定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项目核准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生态友好、条件成熟、指标优越的项目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抽水蓄能装机达到4200万千瓦。出台《“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截至2021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400万千瓦。推动具备条件的气电项目加快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天然气发电装机约1.1亿千瓦,比2020年增加1000万千瓦左右。指导各地做好需求侧响应,有效减少尖峰负荷需求。
四、能源转型支撑保障不断加强
(一)能源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多项重大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掌握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建成单机容量全球第一的百万千瓦水电机组,多次刷新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13兆瓦海上风电机组成功下线,大规模储能、氢能等一批能源新技术研发应用取得新进展。完善创新机制,制定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修订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遴选认定。
(二)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批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山西等6个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开展不间断结算试运行。今年上半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1%左右。开展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确定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健全完善煤价、电价、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放开煤电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加快推动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制修订。
(三)能源转型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印发实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系统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形成政策合力。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组织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能源转型路径研究。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任务落实,切实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系列政策落地实施。从国情实际出发,坚持以立为先、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积极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产业链减碳,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强化能源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第二部分、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节能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十四五”节能工作
一是系统谋划节能工作。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十四五”全国节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全国和各领域、各地区节能目标任务,压实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各省(区、市)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二是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国铁集团分别印发绿色交通发展、民航、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国管局、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节能节水等领域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金融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精准支持节能环保、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项目。
二、优化完善能耗调控政策,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一是完善能耗总量指标形成方式。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由地方根据本地区经济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下降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耗总量目标,并可结合实际经济增速进行相应调整。
二是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工作通知,明确具体操作办法。
三是有序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能耗单列的项目清单,有力保障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四是优化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降碳,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开展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能效约束,进一步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绿色价格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召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发展改革委持续加强节能形势分析研判,定期调度地方“十四五”拟投产达产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情况,对能耗强度降低不及预期的地区及时进行工作指导。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发展改革委多次组织地方梳理排查“两高一低”项目,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生态环境部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并将查实的相关问题纳入长江、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一是大力推进工业和能源领域节能降碳。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明确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制定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并深入推进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遴选43家能效“领跑者”企业,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部署推动中央企业和各地区扎实开展煤电“三改联动”,积极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全国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2.5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下降2.4克标准煤/千瓦时。
二是扎实推进建筑领域能效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17亿平方米,建成绿色建筑约85亿平方米,建设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三是加快建立清洁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运输部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绿色公路、绿色水运、港口岸电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等清洁低碳型交通工具,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截至今年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149万辆,居全球首位。
四是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国管局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有序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程,积极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建成约13万家县级及以上党政节约型机关和5114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76家公共机构被评为能效领跑者。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同比下降1.14%、1.32%。
五、不断提升节能降碳基础能力
一是完善节能法规制度。发展改革委研究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节能审查能效源头把关作用,优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机制;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发布年度监察计划,指导地方完善节能监察体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监督管理。
二是更新升级节能标准和能效标识。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主要耗能产品、工序能耗限额管理,2021年推动发布4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4项强制性能效标准和25项推荐性节能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378项节能国家标准,涉及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房间空调、电动机等家用电器和工业设备,基本覆盖了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已累计发布十五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覆盖家电、照明等41类产品,涉及产品型号约290万个。
三是夯实能源消费数据基础。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加快夯实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基础,规范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有关部门数据报送要求。发展改革委推动各地区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应用,为节能形势分析研判提供及时有效支撑。
六、深入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
一是积极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节能降碳宣传教育,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推动节能降碳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和部门举办的各类节能宣传活动累计吸引线上线下观众达1.3亿人次。
二是深化节能国际交流合作。围绕能源转型、节能增效等相关领域,深化中德、中日等双边及二十国集团(G20)、金砖国家、国际能效中心(EE Hub)等多边国际能效合作,主动参与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加强在节能降碳、能效提升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部分、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工业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工业领域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强化战略思维,坚持系统观念,科学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构建以高效、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系统谋划、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
一是编制工业碳达峰方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系统梳理行业碳排放情况,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方案,既聚焦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明确碳达峰路径,又突出行业特色,注重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研究制定汽车、造纸、纺织等行业减碳路线图和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二是完善规划政策体系。制定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关键目标、重要任务和工作举措,搭建多层次政策框架体系。
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持续巩固去产能成果。制定2021-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要点,印发新版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实地督导检查29个省份435家企业,2021年粗钢产量同比减少3200万吨。公告水泥行业56个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压减产能超过1000万吨。
二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编制《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发布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技术产品目录,引导行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支持25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对“十四五”工业能源消费量与强度变化趋势研判,制定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稳妥有序调控部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
三、强化工业节能降碳,推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一是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遴选发布500余项工业和通信业先进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实施变压器、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促进重点用能设备全产业链系统节能。
二是扎实推进工业节能提效。制定《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统筹部署“十四五”工业节能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组织对3535家重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用能,对6800家企业、园区开展节能诊断服务。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6%,2022年上半年下降4.2%。
三是打造能效标杆企业。在石化化工、钢铁等14个重点行业遴选43家能效“领跑者”企业,创建一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升。目前我国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总体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一是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印发《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积极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
二是加强资源节约与回收利用。制定《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推动工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布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公告309家符合废钢铁、废塑料等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是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动设立1万余个回收服务网点。
五、推行绿色制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累计推动建设绿色工厂2783家、绿色园区22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96家,推广超2万种绿色产品,打造绿色增长新动能。
二是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遴选,支持提升电能管理水平和需求侧响应能力,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三是加快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带动中小企业提升绿色低碳创新能力。
六、突出技术标准,夯实降碳基础能力
一是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突破。聚焦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
二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编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规划未来3~5年重点标准研制清单。聚焦重点行业下达110项碳达峰碳中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三是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利用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原材料、重点装备制造业碳达峰碳中和和工业数字化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提升低碳技术服务能力。
七、大力推动数字赋能行业绿色发展
一是推动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举办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支持一批数字化绿色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二是支持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印发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方案。目前新建5G基站能耗水平比2019年商用初期降低20%,新建铁塔共享率超过80%。
三是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进园区、进企业,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提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解决方案。
八、培育低碳产品,助力全社会碳达峰
一是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首批启动北京、上海、广东等3个城市群示范应用。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首批发布28家企业70款下乡车型。2022年1-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19.4万辆,同比增长1.2倍,年销售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二是推进船舶航空领域低碳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技术研发应用和试点示范。支持开展纯电动飞机、混合动力飞机等技术研究,研究民用航空工业应对碳中和目标发展路径。
三是加大智能光伏产品供给。编制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管理。2022年上半年光伏组件产量约123.6GW,同比增长54.1%,光伏组件年产量连续15年位居全球首位。
四是推动新型储能电池升级发展。修订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促进锂电产业技术进步。制定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储能电池安全供给。
五是提升建筑用材绿色水平。持续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认证,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批复了浙江等七省(市)成为试点地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截至2022年9月,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562家企业1462种产品参与下乡活动。
九、加强政策保障,多措并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示范,印发《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人才培育。支持建设一批以光伏、新能源、新材料等为特色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打造6家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
三是推进国际合作。加强多双边沟通,将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纳入重点议题,共同推动全球工业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面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扎实推进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取得积极成效。
一、健全循环经济发展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印发实施《“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围绕助力降碳任务,部署工业、社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重点工作。出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目录等,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强化和完善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召开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问题,推进重点工作。
三是健全标准规范。有关行业部门陆续出台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再生原料、绿色包装、利废建材等相关标准规范,为行业规范管理提供依据。
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十四五”期间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中后期工作督促指导,有效发挥国家循环化改造园区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推进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制定发布再生涤纶等32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遴选公布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
三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推进9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骨干企业建设。
三、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一是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印发《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制造等方面重点任务。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制定发布梯次利用要求、梯次利用标识、放电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
二是推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选取北京市等60个重点城市,推动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成1万余个动力电池回收网点,覆盖31个省级、326个地级行政区。推行废弃电子产品“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提升拆解处理能力,打击非法拆解行为。2021年规范处理“四机一脑”(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空调机、电脑)约8500万台。
三是培育废弃物循环利用龙头企业。依托“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示范试点建设,积极培育报废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2021年,9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3.85亿吨,利用再生资源相比使用原生材料减少了约7.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
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变废为宝”,以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为重点方向,支持700多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
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819个养殖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三是推行循环型农林业发展模式。印发《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发展林下中药材、食用菌等林下产业。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推动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推进生物天然气规模化应用,探索农业循环经济降碳增汇路径。
五、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和过度包装治理
一是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出台商贸流通、邮政快递、农膜治理等重点领域配套文件,健全生物降解塑料、快递绿色包装、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江河湖海清漂专项行动,塑料污染治理法律政策体系加快构建,落实机制逐步建立,全链条治理稳步推进。目前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已全部纳入环卫收运体系并实现“日产日清”。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打击非标农膜入市下田,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回收,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农膜。2021年,我国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0%。
二是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部门出台《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截至2022年6月底,全行业累计投放934万个可循环快递箱,邮政快递业可循环中转袋全网使用比率超过96%,为89家企业发放106张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三是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建立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双碳”工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不断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夯实循环经济工作基础,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第五部分、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成效明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系统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有力促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推动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节水节纸、节电节能,主动坚持垃圾分类、拒绝过度包装、少用塑料制品,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新风尚。
一、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生态环境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突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生态文明学校教育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持续完善,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充分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加大。生态文明社会教育不断深入,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生态环保工作者得到生态文明领域知识和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民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地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主题宣传活动,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生态道德充分培育,社会公众广泛动员。
二、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及七大领域单项行动方案,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国7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比2011年分别下降24%和28%以上;共有109个城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绿色出行比例和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大幅提升;全国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4%,2.5万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592家建筑面积在十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达到绿色商场创建要求;积极培树了一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绿色家庭典型,推广了一批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绿色社区示范。
三、有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全国共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示范引导,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经验。目前已有7700万户以上的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的覆盖率达86.6%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在重点城市示范引领下,其它地级以上城市已全部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约50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
四、稳步推进塑料减量替代
坚持全链条治理,形成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及商贸流通、邮政快递、农膜治理、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配套文件。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不断完善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广普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塑料垃圾向环境大规模泄漏的风险明显降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全国可循环快递包装箱(盒)投放量达630万个,全网快递站点间的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超过96%,全国外卖“无需餐具”订单量约12亿单,相当于减少使用约19亿套一次性餐具。第三方评估调查显示,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知晓度超过84%,66%的受访者表示会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布袋等替代产品。
五、大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深入实施,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走上法治轨道。28家中央部委、人民团体、中央企业依法建立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专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全链条节约减损。粮食收获机收减损有力推进,2021年全国主要农时粮食机收环节损失率平均降低1个百分点,平均损失率控制在2%-4%以内,共挽回夏粮、早稻、秋粮机收损失共计107亿斤。“光盘打卡 青年一起向未来”“光盘行动从娃娃抓起”等行动深入开展,累计参与人数超860万,实现打卡近8000万次,相当于减少食物浪费3000吨。
六、积极推进绿色低碳消费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强化科技、服务、制度、政策等全方位支撑,倡导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多方共治,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绿色价格政策机制,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建立重点产品能效标识制度,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扩大绿色政府采购范围,引导中央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
第六部分、各地区认真谋划周密部署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以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谋划、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总的看,31个省(区、市)均已成立省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积极有序推进能源绿色转型
各地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内蒙古大力推进第一批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同步开工建设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湖北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2021年新增新能源装机486万千瓦,同比增长37.1%;新增新能源发电量2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4%。云南积极推进金沙江、澜沧江水电基地建设,乌东德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白鹤滩水电站16台百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完毕,15台百万千瓦发电机组建成投产。宁夏给予储能试点项目0.8元/千瓦时调峰服务补偿价格,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在完全充放电前600次周期内享有优先调用权。海南制定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动洋浦申能、东方明阳风电等项目建设。浙江、广东、辽宁、甘肃等地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稳步提升清洁能源调储能力。
二、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地区持续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工业领域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山东制定“十强产业”年度行动计划,明确236项主要任务及54项保障措施,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等产业补链强链。天津推进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信息技术创新产业、高端装备等12条产业链。河南实施“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江西深入推进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做大做强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六大优势新兴产业,2022年1月至10月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5.9%。
三、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各地区对标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山西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煤炭先进产能占比突破75%,焦化和炼铁行业先进产能占比均达60%以上。河北深入实施“万企转型”行动和“千项技改”工程,今年1月至10月省级技改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3.9%,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5.3%,降幅居全国前列。内蒙古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升节能工作精细化水平,从产业准入、升级改造、金融信贷等方面完善政策制度。河南大力支持存量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鼓励将结余的用能指标入市交易,引导能源要素向优质产业和项目集聚。贵州严把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准入关,常态化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质量检查,加强能效标识监督管理,打击产品能效虚标行为。陕西印发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降碳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高耗能企业定期开展节能专项监察。
四、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各地区积极推广节能低碳交通工具,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海南提出“到2030年全面禁售燃油车”的目标;建立充换电设施“一张网”平台,接入1723座充电站和13283个充电桩,推动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上海大力推进交通工具新能源替代,2021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25辆,上线运营31辆氢燃料公交车。广西大力推进铁水联运,加快完善以铁路、海运为网络的立体化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加快发展,2021年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超过6000列,同比增长30%以上。山东全面建成“四纵四横”货运铁路网,开通海铁联运班列线路80条、建设内陆港30个,铁路、水路货运周转量稳步提升。安徽开展两批共20个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创建。
五、促进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
各地区大力推进城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持续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天津坚持组团式、多中心、多节点城市群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一市双城多节点”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云南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2021年竣工验收的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7.3%,较2020年提高近12个百分点。上海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对符合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给予容积率和资金奖励。浙江严格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明确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设计节能率需达到75%以上。四川在阿坝州、甘孜州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黑龙江加快推进供暖领域散煤治理,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2%,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湖北在武汉、襄阳、宜昌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六、强化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
各地区面向国家“双碳”重大需求,推进分布式能源、储能、绿色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工程技术示范,加大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广东启动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大专项,开展千万吨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集群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前瞻性研究。天津、广东、陕西、新疆等地开工建设百万吨级CCUS示范项目。浙江扎实推进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累计促成交易近200项,交易额突破3亿元。内蒙古成立国家碳计量中心,积极搭建碳计量研究平台和碳数据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碳核查等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技术研究,提供碳计量诊断、碳计量审查等技术服务。
七、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各地区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青海持续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工作,启动实施三江源、环青海湖、柴达木、祁连山等重要生态板块保护与修复工程,覆盖青海省国土面积68%以上。西藏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冻土等潜在固碳能力评估。福建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碳汇资源“一本账”。山西出台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实施“三年绿化三晋”行动,2022年度安排营造林任务540万亩。重庆积极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森林覆盖率责任指标交易,共有8对区县成交森林36.23万亩、转移支付金额超9亿元。广西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试点,发布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评估技术规程。吉林大力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2021年划定保护性耕作面积2875万亩,持续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
八、完善市场化机制和金融财税政策
各地区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电力交易、用能权等市场建设,通过设立“双碳”专项资金和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湖北建成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江西财政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加强“双碳”基础能力建设等。湖南建立全省“双碳”领域重点项目金融项目库,积极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为银企常态化对接提供支撑。陕西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为绿色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
九、扎实做好“双碳”基础工作
浙江大力建设“双碳数智平台”,通过节能降碳e本账实行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对全省碳排放形势的动态研判和应对能力;建立企业碳排放台账制度,对企业碳排放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助力企业低碳转型。海南启动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智慧管理平台”,积极打造基于环保+电力大数据的碳排放统计体系。湖北支持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7家重点高校依托各自优势设立“双碳”研究机构,开设相关课程,培养专业人才。辽宁制定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日常培训的方案,将“双碳”工作作为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扩大全省干部参训范围。
十、大力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各地区在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理念。江西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清洁家庭、绿色社区,持续开展“河小青”志愿活动,上线运行“绿宝”碳普惠平台,引领绿色生活新风尚。湖南成功举办2021年亚太绿色低碳高峰论坛、湖南国际绿色发展博览会,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氛围,凝聚生态优先共识。北京在服贸会期间举办“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低碳故事。天津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组织“我为碳达峰碳中和作贡献”竞赛活动,编辑出版“双碳”百问百答等一批科普读物,制作《图解碳达峰倡导绿色生活》等新媒体产品,积极打造市民自觉参与、推动绿色转型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各地区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各项工作。
第七部分、国资央企努力在碳达峰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国务院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国资央企发展全局,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努力发挥好中央企业在落实“碳达峰十大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加强谋划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着力加强统筹谋划。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进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二是“一企一策 ”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印发《中央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组织指导各中央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展工作,科学制定本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合理确定目标指标,细化部署重点任务,压紧压实推进责任。
三是强化节能降碳考核约束。修订《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把节能降碳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节能降碳环保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中央企业年度考核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在2022—2024年任期考核中,对72家能耗和排放较高的中央企业设置节能降碳考核指标。
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是优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印发《“十四五”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纲要》,专篇部署绿色低碳发展,指导中央企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有利于推进“双碳”工作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力度,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点支持方向。
二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巩固去产能成果,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兵器工业集团投入60亿元开展节能减排改造;中国石油启动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打造首个全绿电化工项目。
三是加快发展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中央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的投资额年均增速超过20%,建设新能源汽车、北斗、电子商务、区块链等一批数字创新平台,创建物流大数据、海工装备等协同创新平台,发挥产业引领带动作用。
四是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智能建造。中国建筑集团建成全产业链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投资PC预制构建厂超50个,年总产能超600万平方米。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积极开发绿色、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中国中车研发碳化硅逆变器、永磁直驱技术等新一代地铁产品,较普通产品节能15%以上;中国一汽、东风公司加大推动清洁燃料电池、智能充电等技术攻关与应用;通信企业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化转型升级,围绕5G网络、人工智能等领域重点突破,积极打造研发、应用、运营、产品一体化绿色低碳全链条。
五是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动中央企业强化用能管理,加快实施节能降碳工程,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材企业积极探索城市生活垃圾掺烧、生物质耦合发电等技术应用与推广,华润集团2021年共处置市政污泥106万吨、药渣4.4万吨。
六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印发《关于严控严管“两高”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中央企业全面摸底“两高一低”项目情况,坚决退出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
三、保障能源供应,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一是全力保障能源电力供应。组织能源领域中央企业千方百计打赢能源电力保供攻坚战,发挥国有企业在能源电力保供中的“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2021年,中央企业煤炭产量首次突破10亿吨,发电量达到4.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占全国发电量的64.6%,高于装机规模占比2.5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先立后破,合理发展先进煤电,有序淘汰落后煤电,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灵活性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目前,中央发电企业单位供电煤耗降至298克标准煤/千瓦时,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550克/千瓦时。严控传统煤化工产能,有序建设技术新、能耗低、效益好的现代煤化工项目。
三是着力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中央发电企业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超过45%,电网企业新能源利用率超过95%,新能源消纳和调控能力进一步提升。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推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超过三分之一的中央企业布局氢能产业。国家电网在张北建成世界首个柔性直流电网工程,助力实现冬奥场馆100%绿电供应;南方电网广东梅州、阳江抽水蓄能电站全面建成投产,粤港澳大湾区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968万千瓦。
四、坚持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纷呈
一是加强低碳零碳负碳科技攻关。组织中央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积极承担先进核电、清洁煤电、先进储能等一批攻关任务。中国华能全球首堆四代核能高温气冷堆并网发电;中国华电、东方电气集团合作推动G50燃气轮机取得重大突破;中国宝武富氢碳循环高炉突破传统高炉工艺极限。
二是强化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国家能源集团江苏宿迁公司建设的高效灵活二次再热发电机组研制及工程示范项目,获评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典型案例;中国石化建成投运国内首个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航天科技成功发射世界首颗森林碳汇主被动联合观测遥感卫星。
三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央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建设绿色低碳原创技术“策源地”。中央企业牵头成立了海上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术创新联合体、中国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全球低碳冶金创新联盟,成为绿色低碳技术交流的有效平台。
五、完善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建立中央企业碳排放统计报送体系,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管理平台。加大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全面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自查自纠,建立企业碳排放质量管理标准。
二是积极参与碳减排市场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中央企业碳汇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指导中央企业积极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首批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电力企业中,有超过600家中央企业所属电厂;在10家首批成交企业中,有8家为中央企业。
三是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宣传教育。开展中央企业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重点行业中央企业向全社会、同行业发出绿色低碳倡议,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培训,提升中央企业领导干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及各中央企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持续强化组织实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落实落地,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