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6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浏览量:0
2023年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共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合理用能的社会风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7月10日至16日,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定为7月12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全国低碳日当天,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线上+ 线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有趣、形式新颖多样、各具风格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通知》强调,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力度,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生动鲜活地宣传展示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要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坚持节俭、简约、务实办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天(7月10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宣传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地方和部门参与);
第二天(7月11日):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行动宣传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天(7月12日):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第四天(7月13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实践宣传活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第五天(7月14日):绿色低碳生活宣传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第六天(7月15日):全国节能宣传周进校园科普和宣传活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第七天(7月16日):全国节能宣传周进家庭宣传活动(全国妇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