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未知 浏览量:66
“蓝天保卫战”已成今年两会热词,对于环保问题,无论是舆情热度还是高层关注度,都在不断上升。但是,一些身处高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信披却似乎还有些滞后。
此前,证监会已对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进行过修订,明确要求“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的详细的排放情况。但在已披露2016年年报的相关上市公司中,语焉不详者有之、避重就轻者有之,甚至还有只字不提的,更有个别公司,去年已因排放超标遭环保部公示,但在年报中仅以寥寥数语泛泛而谈。对此现象,相关部门已表示,将严格环保信息披露要求,研究制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证监会今年1月公布并施行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第四十二条明确: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披露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据查,被环保部列为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共有14312家。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上述企业中,涉及上市公司的约有1300多家,且不乏一些知名大企业,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大唐发电、燕京啤酒等。
而从目前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来看,除个别公司没有提及相关环保信息外,大多数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公司均有环保信息披露,但所披露的内容详略不一,有的公司按要求予以完整披露,有的公司则信息严重缩水。如兄弟科技,年报中只用几百字泛泛而谈,简单提了一下企业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情况。
环保部表示,未来会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纳入达标计划工作体系中,全面系统提升其达标排放水平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督促属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结果,并将研究制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保部门还将通过在线监控电子督办系统严惩超标行为。
同时,环保部将加强与国资委、证监会在相关政策制定、执行及信息共享方面的沟通合作,强化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每季度将严重超标企业名单移送证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并在环保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建立健全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证券监管部门方面,已有监管高层日前在博鳌亚洲论坛表示,目前正研究是否有可能对所有上市公司都提出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强制性披露要求。如果能完成这件事,将更加有利于绿色金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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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5日